譚潤明校長念慈奬學金(初中傑出學生獎)

譚潤明校長念慈奬學金(初中傑出學生獎)

 

宗旨:鼓勵初中學生在德智體群美靈方面作全人發展

得獎名額:一名

獎項款額:獎學金的款額為港幣1000元正。

遴選委員會:由校長、副校長(學與教)、副校長(校風及學生支援)、培育組主任、聯課活動組主任、生涯規劃組主任組成;

提名資格:

  1. 中一至中三學生;
  2. 第一及第二學期的操行成績達B+或以上;
  3. 委員會按以下準則作出評審:

a.第一學期考試及第二學期統測成績

  。總平均分達60分或以上

  。全部科目合格

  。中、英、數三科成績均達總分的60%或以上

  。(第一學期考試)音樂科及體育科成績B級或以上

b.積極參與課外活動

c.儀表大方

提名程序:
1. 五月最後一個上課天前接受老師提名,每名老師只可提名一位學生。獲提名學生亦須於以上日期或以前提交申請表。(*請老師收妥表格後,把資料交予陳思敏副校長)。
2. 6月中由遴選委員會為獲提名學生進行面試。

評審準則:
參考學生的申請表資料及學生面試的表現。

結果公佈:
面試後三天內透過內聯網公布獲獎名單。

付款安排:
有關獎學金會由學校直接交給得獎者。

頒獎安排:
得獎人會於結業典禮中獲頒獎座、獎學金及證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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