譚潤明校長念慈奬學金(初中傑出學生獎)
宗旨:鼓勵初中學生在德智體群美靈方面作全人發展
得獎名額:一名
獎項款額:獎學金的款額為港幣1000元正。
遴選委員會:由校長、副校長(學與教)、副校長(校風及學生支援)、培育組主任、聯課活動組主任、生涯規劃組主任組成;
提名資格:
- 中一至中三學生;
- 第一及第二學期的操行成績達B+或以上;
- 委員會按以下準則作出評審:
a.第一學期考試及第二學期統測成績
。總平均分達60分或以上
。全部科目合格
。中、英、數三科成績均達總分的60%或以上
。(第一學期考試)音樂科及體育科成績B級或以上
b.積極參與課外活動
c.儀表大方
提名程序:
1. 五月最後一個上課天前接受老師提名,每名老師只可提名一位學生。獲提名學生亦須於以上日期或以前提交申請表。(*請老師收妥表格後,把資料交予陳思敏副校長)。
2. 6月中由遴選委員會為獲提名學生進行面試。
評審準則:
參考學生的申請表資料及學生面試的表現。
結果公佈:
面試後三天內透過內聯網公布獲獎名單。
付款安排:
有關獎學金會由學校直接交給得獎者。
頒獎安排:
得獎人會於結業典禮中獲頒獎座、獎學金及證書。
